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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起围标串标等典型案例被公布 知名央企被罚61.8万元!

创建时间:2022-10-17 09:42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市场秩序,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推动建筑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近日,鹰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房屋市政工程领域5起围标串标、转包挂靠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案例1
陕西省中业交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鹏润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出借资质串通投标案
2020年9月20日,陕西省中业交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参与两个标段投标并中一标段)、深圳市鹏润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参与第二标段并中二标段)、中鸿国际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参与第一标段,第二标段取消资格)、长春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参与两个标段)、浙江裕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参与两个标段)、广东恒辉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参与两个标段)、石家庄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参与两个标段)、广州荣祥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参与两个标段)、大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参与两个标段)、陕西华萃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参与两个标段)、四川长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参与两个标段)、中欧国际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参与两个标段)等12家企业在鹰潭市城区老旧道路综合提升改造工程第一标段和第二标段投标时,涉嫌出借资质用于串通投标,涉案金额一标段8522.01万元,二标段8033.54万元。2021年4月,鹰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该案进行立案调查。经查,上述12家投标单位在鹰潭市城区老旧道路综合提升改造工程项目第一、第二标段投标中存在将资质证书和印章出借给他人用于串通投标的违法行为属实。
处理结果:2022年1月20日,鹰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对10家涉案企业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1.对陕西省中业交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处99.82万元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员处6.18万元罚款;2.对深圳市鹏润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处56.23万元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员处3.94万元罚款;3.对中鸿国际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处42.61万元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员处2.13万元罚款;4.对长春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裕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东恒辉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州荣祥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大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陕西华萃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7家参与投标的企业各处82.78万元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员各处4.13万元罚款。
依据《关于对建筑施工企业开展信用信息评价的通知》(赣建字〔2020〕4号)规定,按程序已扣除上述12家企业信用分各2分;依据上述12家企业进赣信息登记时提交的《企业诚信守法承诺书》承诺条款,暂停其省外建筑施工企业进赣信息登记服务;经项目所在地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确认整改完成后,方可恢复进赣信息登记服务;依据《鹰潭市建筑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鹰建字〔2022〕74号)规定,对拒不配合调查的四川长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欧国际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的两家企业列入鹰潭市2022年第一批建筑市场“黑名单”。
案例2
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鹰潭智联小镇建设项目转包案
2021年11月,江西省住建厅在开展全省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时,发现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将中标的鹰潭智联小镇建设项目交由子公司中铁二十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施工,涉嫌转包,涉及金额10302万元。经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查核实,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转包行为属实。
处理结果:2022年1月,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对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处人民币61.8万元罚款。
依据《关于对建筑施工企业开展信用信息评价的通知》(赣建字〔2020〕4号)规定,按程序扣除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信用分2分;依据该企业进赣信息登记时提交的《企业诚信守法承诺书》承诺条款,暂停其省外建筑施工企业进赣信息登记服务;经所在地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确认整改完成后,方可恢复该企业进赣信息登记服务。
案例3
江西达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提供虚假业绩投标案
2021年10月28日,江西达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参与鹰潭市余江区虎山铜精深加工产业园建设项目市政道路及室外附属工程项目投标中,评标专家在核对业绩材料时,发现其提交的贵溪市雄石东湖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涉嫌弄虚作假。经余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立案调查,江西达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弄虚作假行为属实。
处理结果:2021年12月2日,余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对江西达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处10万元罚款,对责任人处0.7万元罚款。
依据《关于对建筑施工企业开展信用信息评价的通知》(赣建字〔2020〕4号)规定,按程序扣除江西达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信用分2分;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23条规定,自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1年内,不予受理该企业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申请和增项申请。
案例4
闽晟集团城建发展有限公司转包案
2022年6月,贵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对贵溪市应急救援保障基础项目检查时,发现施工单位闽晟集团城建发展有限公司中标的建造师等关键岗位人员未到岗履职,且未对该工程的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涉嫌转包,涉及金额3489.7万元。经贵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查核实,闽晟集团城建发展有限公司转包行为属实。
处理结果:2022年7月,贵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对闽晟集团城镇发展有限公司处人民币17.45万元罚款。
依据《关于对建筑施工企业开展信用信息评价的通知》(赣建字〔2020〕4号)规定,按程序扣除闽晟集团城建发展有限公司信用分2分;依据该企业进赣信息登记时提交的《企业诚信守法承诺书》承诺条款,暂停其省外建筑施工企业进赣信息登记服务;经项目所在地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确认整改完成后,方可恢复进赣信息登记服务。
案例5
江西和隆顺建设有限公司转包案
2022年6月,鹰潭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建设和交通局在对鹰潭市龙虎山田径场跑道和足球场项目检查时,多次发现施工单位江西和隆顺建设有限公司主要管理人员长期未在岗履职,且未对该工程的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涉嫌转包。经龙虎山风景名胜区建设和交通局调查核实,江西和隆顺建设有限公司转包行为属实。
处理结果:2022年6月21日,龙虎山风景名胜区建设和交通局依法对江西和隆顺建设有限公司处人民币2.33万元罚款。
依据《关于对建筑施工企业开展信用信息评价的通知》(赣建字〔2020〕4号)规定,按程序扣除江西和隆顺建设有限公司信用分2分;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23条规定,自行政处理决定书作出之日起1年内,不予受理该企业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申请和增项申请。

 

 

(来源:江西省城镇发展服务中心、鹰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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